居住在廣州花都的黃耀庭上禮拜才搬完家 ,兩個禮拜前就開始, 找了兩家價錢一樣但是方式不同的到府估價 ,第一家采用以車計費的 ,第二家是以物計費的 ,本來想二選一決定,但因為第二家為了接我們的案子, 一直告訴我們選定的日子很好 ,要趕快決定 , 而且不惜以比第一家更優惠的方案承接 ,所以我們就和第二家的簽約了.
因為我們舊家是公寓六樓要爬樓梯, 而老板來估價時也上來看過了, 看了我們的東西直說小意思, 合約上也注明搬到好, 并且把合約上的以車計價的部分畫掉, 也簽名了, 我們也付了訂金. 到了當天 來了兩個工人, 也沒有像網路上說的布鞋. 制服 .不抽煙. 不吃檳榔, 我們想只要搬的好就好了 .一開始他們看看了直說很簡單 .等爬了兩趟就開始喊吃不消 ,就開始想加價!!
爬六樓很累我了解, 但好老板不是早知道了嗎 你沒告訴你的工人嗎 再來也許真的幾趟爬下來 .速度越來越慢 .想加價的態度越來越明顯.... .我們自覺不自在也一起幫忙拿 .本來你如果不開口我就想多給了. 但你們這樣真讓人不舒服 .....到最后結帳時 ,再跟搬家公司聯絡 ,
廣州搬家公司竟然說搬到好只有算車資,并沒有包含工資 , 那你保證搬到好是什么意思 那我跟你簽約不就沒用嗎 工資另記你當初怎么沒說?這樣欺騙消費者, 真是太惡劣了!